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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控资讯

一起未取资质公司加装电梯IC刷卡系统案例的深度

2018-04-16


【案情回放】

 2015年7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T市J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J区某小区一期工程安装使用的电梯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小区一期工程共安装电梯23台,电梯生产企业明示为S市D电梯有限公司,其中21台电梯轿厢内招板上安装有电梯IC卡读卡器。检查现场T市H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智能公司)总经理许某介绍,该小区使用的23台电梯是由S市D电梯有限公司生产安装,而电梯轿厢内招板上的IC卡读卡器是应房地产开发商要求由H智能公司负责安装的,剩余的2台电梯将于近期安装完毕。现场许某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公司营业执照、H智能公司与M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智能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IC卡读卡器合格证等资料。执法人员在现场提取了相关证据资料,并对加装了IC卡读卡器的电梯拍照取证。经了解,H智能公司未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许可资质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电梯改造活动,J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立案调查。
 

电梯IC卡

【调查审判】

 执法人员先后对电梯生产单位S市D电梯有限公司、电梯安装单位N市D电梯有限公司、电梯维保单位T市S电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查实了IC卡读卡器安装过程。2015年2月,N市D电梯有限公司作为S市D电梯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受总公司授权在J区某小区一期工程安装完成23台电梯并通过监检验收。2015年7月,H智能公司根据M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对电梯加装IC卡读卡器。读卡器为深圳市某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产品,提供有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资料。H智能公司施工人员打开电梯轿厢内招板,在电梯轿厢内招板上打孔固定IC卡读卡器,然后将楼层连接信号线连接对应层楼的楼层按钮,全部连接完成后再将电梯轿厢内招板复位。在施工过程中,为防止影响原电梯的控制系统及正常运行,由M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门安排电梯维保单位S电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金某到场指导,防止在电梯加装IC卡读卡器过程中出现安全故障。据金某反映,应开发商要求到安装现场只是安全保障,并未进行技术指导或支持,当时H智能公司安装工人准备把24V的控制电源安装到电梯轿厢内招板上,因涉及电梯的使用安全,未同意其安装。后H智能公司安装工人从电梯轿厢顶部单独接220V变24V电源下来,接至电梯轿厢内招板的显示板上,然后连接到每一层电梯按钮的线路上。因H智能公司安装人员对每层按钮的线路进行破接,施工现场对正在安装IC卡读卡器的电梯进行了停用。

 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H智能公司自行将已安装的21台电梯IC卡读卡器拆除。2015年10月22日,J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电梯安装单位N市D电梯有限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T市S电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21台电梯加装的IC卡读卡器已经拆除,其控制线路已经恢复,破接处用黑胶布予以包裹,但操作厢面板上连接孔和螺钉孔未予恢复。经技术人员检查,电梯运转正常,未发现异常。电梯制造单位S市D电梯有限公司出具了《情况说明》,证明其未委托H智能公司实施加装IC卡读卡器活动

2015年12月10日,J区市场监管局审理认为,H智能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电梯改造活动,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2条之规定,鉴于该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已将非法改造的21台电梯IC卡读卡器进行了拆除,主动消除违法后果,具备从轻处罚的情节,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74条之规定,责令恢复原状或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拟处罚款20万元。

H智能公司接《行政处罚告知书》后,提出书面《申辩书》,认为“本公司根据M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对某小区一期工程电梯安装电梯智能梯控系统,设备由我公司采购,电梯生产厂家来人到现场指导安装,我公司只是协助和配合,有录像为证(本公司可提供施工现场录像证明)。我公司并没有擅自改变线路等违规操作,故告知书中的认定我公司未经许可改变控制线路的说法不成立。如在此施工中存在瑕疵,我公司深表歉意,望贵局领导研究后对我公司免于处罚”。

J区市场监管局对H智能公司的申辩理由给予了复核意见:“你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电梯改造活动的违法行为已经发生,在本案中,你公司并不是电梯的制造单位,也不是电梯制造单位的委托单位,且你公司没有领取特种设备改造许可证资质,依法不可以进行相关改造活动。你公司申辩有电梯生产商派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安装,有录像证明。我局办案人员在案件调查中证实你公司与电梯的所有者M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有施工合同,是本案中改造行为的违法主体,金某系电梯维保单位工作人员,并非电梯制造单位的工作人员,也未受电梯制造单位的委派,其出现在安装现场系应开发商的要求,与本案查处的当事人的违法主体资格并无实际关联。2015年10月22日,N市D电梯有限公司技术人员现场勘查结果,确认你公司安装工人对每层按钮的控制线路进行了破接。S市D电梯有限公司出具的书面情况说明,证明S市D电梯有限公司并未委托你公司对电梯进行改造。你公司申辩的理由并不能改变对你公司违法事实的定性,且你公司未能提供免于处罚的事实证据,不具备免于处罚的法定条件,申辩理由不成立。”2016年1月27日,J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执行到位。